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统[2006]6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8-31
实施时间: 2006-8-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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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5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下统称《办法》),从7月1日起施行。现对《办法》的贯彻实施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对促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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