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社[2008]2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6-20
实施时间: 2008-6-20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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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建立激励机制,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开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28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奖励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资金来源。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第二条 奖励范围。包括全省17个市和省本级,省对下奖励以市为单位。
  第三条 奖励条件。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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