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企[2006]10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9-13
实施时间: 2006-7-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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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为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省大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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