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农[2005]5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11-14
实施时间: 2005-11-14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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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畜牧办:
  为加强和规范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畜牧办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畜牧办反映。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家畜良种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补贴资金来源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第三条 补贴资金使用遵循公开、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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