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贷款担保业务计提坏帐准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际[2005]3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30
实施时间: 2005-9-3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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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贷款担保业务计提坏帐准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有贷款担保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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