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09]13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14
实施时间: 2009-5-14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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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没有配建商品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比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在清算时可不提供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开发建设上述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准确核算增值额,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京地税地[2008]92号)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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