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印制全省统一保险费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9]38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13
实施时间: 2009-5-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1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直属税务分局:
  为推动我省保险业更快发展,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印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651号)有关规定,现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申请印制印有该公司名称的全省统一式样保险费发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该公司印制印有该公司名称的全省统一式样保险费发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