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下放车购税征收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9]14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15
实施时间: 2009-5-15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2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充分依托现有征收系统网络化、信息化优势,切实提高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征收管理效率和质量,方便纳税人就近缴纳车购税,现就在我省进一步下放车购税征收管理权限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车购税征收管理现状。车购税于2005年正式划归国税部门征收,但仍基本沿用十多年前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收模式。一是征收权限过于集中。汽车征收权限集中于省辖市征收部门,县级征收部门只负责摩托车的征收管理。这种模式导致内部征收人员权责不同,忙闲不均。县级所在地的汽车购车人无法在当地(县)缴纳汽车车购税和公安上牌。尤其是初次购车人,常会因缴税资料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