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税[2009]1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14
实施时间: 2009-5-14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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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对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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