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端制造业担保代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经一[2009]54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4-2
实施时间: 2009-5-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7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北京市高端制造业担保代偿资金对企业融资的放大作用,规范资金管理,根据《北京市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若干措施》、《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北京市高端制造业担保代偿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高端制造业担保代偿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高端制造业担保代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发展北京高端制造业,切实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问题,根据《北京市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若干措施》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担保代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