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会[2009]3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4-21
实施时间: 2009-4-2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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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不发深圳),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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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09年报备附表1-4.doc    
2009年报备附表5-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