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9]9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8
实施时间: 2009-5-8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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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调节作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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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1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2-1 税收优惠项目(一)法定优惠附报资料.doc    
附件2-2 税收优惠项目(二)执行到期优惠附报资料料.doc    
附件2-3 税收优惠项目(三)过渡期优惠附报资料.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