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流[2009]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7
实施时间: 2009-4-2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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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地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 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我局制发的与其相对应的规范性文件和部分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一、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9件)
  1.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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