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非税收入就地监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1-4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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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中央政府非税收入监管工作,规范中央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程序,现将《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非税收入就地监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非税收入就地监缴管理办法
  二○○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非税收入就地监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中央非税收入就地监缴工作,确保中央收入完整、安全,根据《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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