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所[2009]4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8
实施时间: 2009-5-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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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根据《通知》第二、第三条规定,对市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事项管理规程(试行一)〉的通知》(沪国税所〔2009〕22号)内资企业第8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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