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计时收费标准[试行]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06]8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6-5-24
实施时间: 2006-5-24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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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5]345号)的文件精神,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可以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属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收费计时收费具体标准暂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为此,我会制定了《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计时收费标准(试行)》,作为《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补充,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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