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持续改进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9]9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8
实施时间: 2009-5-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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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市局在总结12366回访、局长12366在线和互联网访谈、纳税服务第三方评价、纳税人座谈和走访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了加强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自我反省能力建设、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机制和制度,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持续改进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纳税服务持续改进机制是各级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工作中能够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做出评价,并以问题管理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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