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9]9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9-5-5
实施时间: 2009-5-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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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现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宣传,辅导企业参照实施,并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税务总局。
  二○○九年五月五日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1 总则
  1.1 本指引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1.2 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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