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9]13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7
实施时间: 2009-5-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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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补充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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