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9]9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7
实施时间: 2009-5-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0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备案工作程序按《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闽地税发〔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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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管理台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