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注[2008]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24
实施时间: 2008-3-24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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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各征管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年检范围
  2007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为本次年检范围。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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