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监管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注[2008]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9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4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各征管单位:
  现将《天津市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备案登记表
  2.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登记表
  3.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示范文本
  二○○八年一月九日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监管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工作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监管重心向基层转移的要求,规范监管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