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际[2009]1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7
实施时间: 2009-4-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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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国税函[2009]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每年年度终了,到中国境外投资、并控制所投资外国企业的中国居民企业进行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应附送以下资料:
  1.中国境外被投资企业所在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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