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流[2009]1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7
实施时间: 2009-4-27
法规类型: 消费税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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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市局相应废止的文件目录通知如下: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若干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国税一[1995]21号)
  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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