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全省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03]58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3-11-26
实施时间: 2003-11-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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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国税局:
  你局《关于请求核定全省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的函》(粤国税函〔2003〕324号)悉。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11号)及《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全省新版普通发票按统一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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