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更换成品油经营证书和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经贸电力资源[2004]9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2-19
实施时间: 2004-2-19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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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更换成品油经营证书和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制度的通知》(商改发[20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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