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强化税收宣传管理严肃新闻宣传纪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44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0
实施时间: 2004-9-2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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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省局统一部署下,按照“大税宣”的要求,搭建具有广东特色的税收宣传平台,把握主旋律,占领主阵地,打好主攻战,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形成了较大的税收宣传规模和声势,全力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宣传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国税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很适应,个别地区对税收宣传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对省局组织开展的全省性税收宣传项目积极性不够,主动性不强,影响了全系统税收宣传工作的整体推进;极个别地方不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不严格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接受采访,擅自刊登形象宣传专版,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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