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5]9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8
实施时间: 2005-6-8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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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5〕4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完善个体双定户电脑核定定额管理办法,严把信息采集关、核实关和录入关,建立健全纳税信息失真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纳税人经营信息失真问题。严格终审定额管理,终审定额必须经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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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