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农经发[2008]4号
发文部门: 农业部
发文时间: 2008-5-19
实施时间: 2008-5-19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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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近年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以下简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实施和推进,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改善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了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成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但一些地方也存在着委托代理权责不清、程序混乱、截流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是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委托,进行财务会计管理的一种模式,为农民和村集体提供成本核算等记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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