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9]117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16
实施时间: 2009-4-1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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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的有关要求,省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软件中纳税申报表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为规范增值税纳税数据的填列,现结合我市实际,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部分数据填列方式及其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部分进项税额的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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