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工信科环[2008]25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1-11
实施时间: 2008-11-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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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省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人民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明确本地区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于11月24日前将确定的本地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函告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和省财政厅。
  二、请各市、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和省政府各有关单位将《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周知本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
  三、《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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