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有关车船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9]32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15
实施时间: 2009-4-15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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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最近,省局陆续接到部分地区纳税人关于缴纳车船税有关问题的反映,即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购买“交强险”时已缴纳了车船税,但返回车辆登记地年审时,当地交警部门要求其重新缴纳车船税,否则不予办理年审,但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同意办理退税。对此,省局现就车船税征管有关问题重申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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