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就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的函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09]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5-7
实施时间: 2009-5-7
法规类型: CPA行业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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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我们研究起草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请广泛征求本地区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意见,并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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