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9]8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5
实施时间: 2009-5-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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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纳税人2008年度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税优惠时,应同时提交《通知》第七项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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