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9]7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3
实施时间: 2009-3-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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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地方税务局:
  我省近几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经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扣缴义务人的共同努力,开具规模大幅上升,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由税务机关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是优化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基本权益、推动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搞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工作,对于地税系统提高税收管理质量、提升纳税服务水平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和寄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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