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9]7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5
实施时间: 2009-5-5
失效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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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局,各基层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企业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2008年度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暂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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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