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9]12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7
实施时间: 2009-4-2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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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
  为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实现对注税行业监管的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监管的重心向基层转移,现将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2008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年检年度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经批准成立的事务所及分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不含2009年新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
  三、年检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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