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9]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1
实施时间: 2009-1-1
失效时间: 2014-6-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9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根据各地在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反映的问题,经省局研究,现将有关业务问题明确如下:
  一、非金融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
  非金融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
  二、企业进口货物计税基础的确定问题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6-20
实施时间: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