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9]1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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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为简化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纳税人,现就《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7号)补充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对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在200万元、抵免应纳税额的专用设备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优惠政策管理事项,在市局备案。
  二、对财产损失在1000万元、坏账损失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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