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9]7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7
实施时间: 2009-4-27
失效时间: 2018-7-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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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计税毛利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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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 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对象会计成本、计税成本调整计算明细表.xls    
附件3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报告表.xls    
附件4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分摊明细表.xls    
附件5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费用明细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8-6-15
实施时间:20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