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5]12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7
实施时间: 2005-4-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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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2005年,纳入省局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已达810户,比去年增加了153户,监控面扩大了23.3%。从1、2月份上报的数据看,总体情况较好,数据质量有了较大提高、新软件运行基本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为了保证上报数据质量,提高新软件的使用水平,现将有关问题具体明确如下:
  一、数据质量方面问题
  (一)指标填报不全。其中企业信息表填报不全的有470户,占监控企业的58%:企业表中资产总额、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指标填报不全的有49户,占监控企业的6%。企业信息表是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检索的重要依据,各地一定要按要求填报有关指标。
  (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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