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4]62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8
实施时间: 2004-12-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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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局(票证管理中心)反映。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试 行)

  为规范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我省国税系统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职责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主要职责是开展税收宣传,接受纳税人的咨询,提供税收业务辅导、资料查询及受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推动电子税务工作的开展。
  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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