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文明用语》和《广东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口号》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4]23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26
实施时间: 2004-11-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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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推行文明用语、张贴规范口号是规范税收服务行为的基本内容之一,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最直接最具体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系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发展要求的需要,对于规范税务管理,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法治意识,改进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局制定印发的《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粤国税发[2003]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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