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3]8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19
实施时间: 2003-5-1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9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税收工作实际,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也是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各地要把贯彻执行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创造性的开展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