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所[2009]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3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9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