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9]10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13
实施时间: 2009-4-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9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软件已按照总局调整后的操作规程进行了修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