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9]7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19
实施时间: 2009-1-1
失效时间: 2012-1-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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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1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意见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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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2年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1-19
实施时间:20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