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企[2008]3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7-19
实施时间: 2008-7-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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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商务局:
  现将《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7月10日
  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市场体系,增强全省对外贸易发展后劲,拉动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有效发挥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外贸发展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贸发展金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专项用于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增强出口竞争力,加大重要战略资源进口,促进对外经济合作,加快对外开放市场体系建设的政府导向性资金。外贸发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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