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9]69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19
实施时间: 2009-3-19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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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要求,市局将制定具体的工作指引。
  二、系统各单位应按照《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要求,于每年度终了后15日内,将相关统计表及分析报告报送市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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