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劳社发[2009]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9-1-24
实施时间: 2009-1-1
失效时间: 2009-12-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2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
  为贯彻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三促进一保持”要求,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